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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重点领域计量监督检查承检机构遴选结果公示
按照2022年计量工作安排,经专家组依据《2022年医疗机构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2022年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省局按照评分结果排序和工作需要,拟确定沈阳计量测试院、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承担2022年度医疗机构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承检工作,拟确定大连市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2022年度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承检工作。
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2022年5月3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96315-1-3311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