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全省认证工作专家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认证机构、技术机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认证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认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市监办发〔2019〕77号)要求,我局决定补充征集认证工作专家,完善全省认证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工作专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认证事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自愿从事市场监管部门认证领域技术服务工作。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连续工作任务。
(三)熟悉认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较丰富的认证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备大学本科或相当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强制性产品认证专家应为熟悉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工作,有相关认证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产品生产企业等工作经历的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三体系”)的审核员应为认证机构专职审核人员,且曾在CCAA注册过高级审核员或CCAA取消高级审核员级别后机构自评的高级审核员,其它自愿性认证领域专兼职均可,级别不限。
二、入选专家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服从工作安排和监督管理,不得无故不参与市场监管部门安排的技术服务活动;
(二)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守工作对象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三)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地进行论证、咨询和技术服务,应对提出的观点意见负责,并承担责任;
(四)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技术服务活动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五)自觉为市场监管部门献言献策,结合工作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遴选程序
(一)专家所在单位或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省局提出推荐人选,并提交《认证工作专家推荐表》(附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质证书、培训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省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结构,对推荐材料进行核实、遴选;对拟定的专家名单在省局外网(http://naikitektura.com/)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公示期后,发布通告,专家入库。对通过遴选入库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入选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要求,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将清出专家队伍,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三体系”审核员每家机构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建筑施工行业、汽车行业、医疗器械行业等特定的质量管理体系领域和“三体系”之外的其它领域体系审核员不受名额限制。
(三)请各市局及相关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盖章后《认证工作专家推荐表》和证明材料以PDF或JPG的格式,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省局认证监督管理处。在邮件名称注明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自愿性认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门玫(强制性产品认证) 024-96315-1-3705
王晶(自愿性认证) 024-96315-1-3715
电子邮箱:lnrzjg@163.com
附件:认证工作专家推荐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认证工作专家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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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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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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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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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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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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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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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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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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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及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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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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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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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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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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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工作状态 |
□事业单位领导在职;□事业单位非领导在职;?企业在职;□社团在职;□自由职业;□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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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
如:2020-P2CCC-11111 如:2022-N1QMS-1275884 |
CCAA注册 资质 |
如:CCC,高级再注册;质量(能源、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自愿性(有机、绿色)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审查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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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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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资质证书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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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主要荣誉或学术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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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的认证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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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类 |
细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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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领域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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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工作对象 |
组内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职责 |
证明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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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承诺 1.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写信息真实无误; 2.本人自愿申请承担市场监管领域技术服务活动,并保证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实施技术服务工作; 3.本人愿意遵守市场监管局有关公正性与保密的要求,公正行事,严守秘密; 4.本人承诺在从事有关认证工作技术服务活动时,若本人或本人所在机构与工作对象存在明显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将立即报告市场监管局或委托机构并主动申请回避; 4.本人将无条件接受市市场监管局或委托机构提出的回避要求; 5.本人承诺对在工作中获得的工作对象的信息资料保密,未经工作对象的书面许可不向第三方透露,除非这些信息是市场监管局规定的可予以公开的信息; 6.本人愿意承担与上述承诺相关的法律责任; 7.当履行法定责任时,有关保密承诺可以例外。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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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属实,支持其作为专家,从事认证工作技术服务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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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初审,同意推荐该同志作为认证工作专家,从事认证工作技术服务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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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处遴选,同意该同志作为认证工作专家,从事认证工作技术服务活动。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管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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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毕业院校是指全日制最高学历的院校名称,专业是指全日制最高学历的专业名称;
二、CCAA注册资质应按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有关认证人员的注册和确认公告填写。
三、主要经历从接受高等教育写起,详细说明每阶段的工作单位、工作部门、职务和技术职称等拥有资质证书情况。
四、资质证书是指与自荐专业领域相关的检查员、审查员、考评员等资质证书以及相关的编号、初始发证日期、有效期、级别、发证机关等信息。
五、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的“专业大类”栏和“细分专业”栏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填写。
“三体系”审核员“专业大类”栏按照《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指南》填写大类代码和名称,不用填写“细分专业”栏;建筑施工行业、汽车行业、医疗器械行业等特定的质量管理体系领域和“三体系”之外的审核员按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公告填写“专业大类”和“细分专业”即可。自愿性产品(有机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认证审查员等其它自愿性认证领域的“专业大类”和“细分专业”按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公告中的注册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填写。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特殊情况可以是具有完全人事管理权限的非法人单位,退休人员应为原工作单位。
七、表格内容填不下时,可另行附页。